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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云锋 赵超:如何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时间:2022-08-31 15:00:03 来源:中国人才 【字体:

  编者:如何更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在人才、科研与产业上的创新优势,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构建开放型 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一系列问题有待粤港澳大湾区在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实践中探索回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必须把握战略主动,进行战略布局。在党中央的战略谋划和统筹领导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增加,科技人才队伍显著壮大,人才高地效应日益显现。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桥头堡和排头兵。高水平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对粤港澳大湾区提升科技竞争力、实现转型发展、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具有重大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现状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迈出实质步伐,粤港澳科技创新协同深化,人才规模持续壮大,队伍结构趋于优化,引育人才的平台载体不断丰富,人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效能显著提升。然而,对照国际一流湾区水平和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在人才分布、人才结构、人才流动、人才政策、科技创新成果影响力等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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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人才的空间分布不均衡。从科技创新力量的区位分布看,“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依托雄厚的现代产业和创新基础,大力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名副其实的“创新轴”。广州、深圳、香港和澳门集中了大量的高等院校、高端科研机构和专家人才等优质资源。不均衡的科技创新人才分布使得大湾区非中心城市的科技创新基础过于薄弱,不利于产业链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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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科学家和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的短板突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起步晚、短板多,除香港的基础研究优势较为突出外,珠三角地区及澳门特区的科技创新基础较为薄弱,重大战略性、原创性和基础性的科研成果缺乏。珠三角地区在前沿重大课题和战略性基础研究方面缺乏长远布局,战略科学家和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的成长通道不畅。从高水平大学的建设情况看,粤港澳大湾区明显落后于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东京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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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学历科技创新人才的供需缺口较大。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正处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过渡阶段,相应地,在人才结构上还存在着高学历人才占比小等突出问题,本地人才的受教育程度还难以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对高精尖科技创新人才的需求还要更多地依赖于从外部吸引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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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人才在湾区内的流动尚不充分。粤港澳三地之间存在制度和政策方面的不同,使得大湾区内科技创新人才在跨境流动与共享上还面临诸多制约与困境,影响了人才、资金等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例如,科研资金的跨境使用与管理问题、科研团队的跨境合作以及人才职业资格互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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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人才政策的系统性有待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政策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广,在政策制定环节,不仅粤港澳三地政府在人才政策制定方面缺乏协调,政策联动性、系统性不足,就连珠三角九市之间也存在政策内容相互冲突、政策体系碎片化等现象。在政策实施环节,存在着央地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充分等问题。同时,趋同的人才需求导致各城市引才政策不断加码,进一步加剧了大湾区人才内耗式竞争过度、错位发展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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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成果的国际影响力还不突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涌现,但成果的引用率和转化率偏低。一方面,大多数科学研究主要受计划驱动、制度驱动,而受市场驱动、技术驱动不足,从而导致科技创新偏离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大湾区内服务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不足,成果转化运营能力不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不畅,制约了湾区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此外,部分科研人员热衷于开展“短、频、快”的研究,重数量、轻质量,使得科研成果脱离市场需求。

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的路径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是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制高点”和产业发展先机的关键。为此,粤港澳大湾区需要对标国际一流,补足短板、克服障碍,高标准推进大湾区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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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大湾区科技人才高地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大湾区的制度特征、要素禀赋、经济实力、科技水平等因素,以世界一流湾区的人才高地建设为标杆,在人才培养、人才引用、人才发展、人才服务和人才管理方等面充分做好大湾区科技创新人才高地的顶层设计,科学制定人才高地建设目标和工作框架,着力加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前瞻性谋划,推动与引导大湾区人才结构体系和人才工作体系的战略性调整。加快构建更高层次的大湾区科技人才高地建设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召开大湾区常规性科技创新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形成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渠道,不断在人才发展规划、人才政策制定、人才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升共识,共同推进解决大湾区内科技创新人才跨境学习、工作和生活所面临的体制性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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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政策体系。一是突出政策的独特性和协同性。大湾区内不同城市、不同部门之间要树立科技创新协同治理的理念,科技创新人才政策的制定需要坚持差异性和系统性相结合,既要充分考虑地区发展阶段、部门职能和人才需求类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政策内容,充分突出地区差异和部门差异,又要结合科技创新人才政策的功能定位,在不同地区、不同条线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在政策内容上保持一定的兼容性和联动性,切实避免政策冲突。二是进一步突出政策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一方面,要充分把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特点和需求,在人才认定标准、薪酬待遇标准、成果评价标准等方面要提高区分度,建立健全从“塔尖”到“塔基”的全方位人才政策体系。另一方面,科技创新人才政策要保持与时俱进,及时淘汰或修订不合时宜的政策内容,确保政策能够真正满足科技创新人才的最新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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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人才队伍结构。一是建立健全战略性科技人才的长期发展支持体系。在课题规划、经费配备、科研奖励、成果评价、工作环境等方面形成稳定的激励机制,从战略高度加强对战略科学家学术成长规律的探索研究与实践创新,强化战略科学家在决策咨询、国家科研战略制定、重大项目规划等领域的话语权重;着力实现人才制度改革突破,推动人才队伍整体创新能力提升,从强调实现人才队伍代际转移,转向战略科学家和科技拔尖人才培育,从人才队伍发展规模总量控制,转向人才队伍的动态优化与持续发展机制建设。二是把对基础研究人才的培养摆在更突出位置,增强资源投入,优化培养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健全跨学科领域协同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机制。推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集群化发展和一流基础学科建设,重视企业基础研究,搭建企业基础研究服务平台。不断改进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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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标准打造层次多元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平台和载体。依托前海、横琴、南沙、河套等高水平开放载体,加快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境外科技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和留学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产业园,优化对平台载体的资源投入机制,创新风险投资的介入机制。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联盟,实行资源平台共享、精品课程资源共用、重点实验室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设。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协同创新联盟,推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成果转化载体的相互对接,促进湾区内部产学研深度融合,探讨建立跨区域人才能力认证评价标准及认证体系。举办大湾区科技创新人才交流大会,支持有关机构开展创新创业交流,吸引集聚海外科技创新人才来大湾区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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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产业链创新链相互融合的“产业+人才”生态圈。一方面,依托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主要节点城市布局若干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引进若干“引擎”功能突出的创新企业,推动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产业链、创新链相互融合发展带动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进一步完善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辐射周边区域的交通网络体系,推进高端产业体系和创新体系向大湾区全域扩展延伸,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成长的产业生态圈。另一方面,大湾区非中心城市要练好产业发展内功,依托资源禀赋优势,厚植科技人才成长的产业沃土,同时,也要结合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发展阶段设计适合当地的科技人才引育政策,确保形成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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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开放包容的优质工作生活环境。一是进一步消除港澳人才和国际人才在大湾区内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的障碍,推动粤港澳政策衔接互认、资源开放共享。建立以信任和包容为基础的科技创新人才工作制度,简化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改革科技创新人才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制定紧缺科技人才清单,积极实施猎头招聘、重要岗位全球招聘制度,推进技术移民试点,简化人才跨境往返签证,畅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渠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提升“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密切跟进计划落实情况,确保人才创新活力得以持续激发。三是加快建设国际人才港、国际人才驿站和国际化社区,提升境外科技创新人才在子女教育、落户、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便利程度,搭建全周期人才服务平台,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服务清单制度,推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易云锋,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教授;赵超,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校(院)刊编辑部副主任、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人才》杂志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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